廣場石雕文化柱的用途
發布時間:2015-10-22 08:00:18 閱讀:7708
石雕文化柱一但被放入城市公共空間,必定要和它存在的空間或周邊空間發生相應的關系,這往往取決于石雕文化柱在這個公共空間中的地位以及職能需要。這種需要決定了文化柱在公共空間中的數量、擺放位置、排列形式等。不同的組合方式會對人們產生不同的空間感受。文化柱在城市公共空間內的布局形式與它在公共空間中的職能以及藝術效果等作用密切相關,石雕文化柱在公共空間中出現的形式有兩種,一種是單體出現,另一種是多體出現。多體形式出現時一般有以下幾種排列形式:直線排列、半圓弧排列、平行線排列、圍合排列。
當石雕文化柱以單體形式出現時一般是作為城市廣場的主雕而放置在廣場的視覺中心位置,尺度高大醒目,空間領域覆蓋整個廣場。以圖騰柱和紀念性雕塑居多。
在多個柱體排列時,直線排列的布局形式一般起到提示、分割、限定空間的作用。遠視的效果會給人感覺石雕文化柱之間的虛空間像一道透明的屏障,即分隔開公共空間與外部空間又形成一個開放的大門,透過它可以清晰地看到后面的景觀。半圓弧排列的布局一般是文化柱和主雕結合的方式,主雕和文化柱形成一個扇形空間,兩者之間相互呼應形成一個整體的空間領域,統領整個廣場。平行排列的文化柱一般也是和主雕發生關系的,只是他的作用是將游人引向主雕,主雕就像高高在上的王者,石雕文化柱如文武百官站立兩旁。這種情況下文化柱的間距有三個參照,一是階梯或通道的長度,然后是階梯或通道的寬度,再就是文化柱之間的尺度關系。圍合式排列一般有圓形排列和方形排列兩種。方形排列往往采用四根柱子占據矩形的四角,它們的間距取決于矩形中間主雕的尺度。圓形排列的文化柱有時會與圓形圍合空間內的主雕塑產生呼應關系,有時只是需要一個圍合空間,中心位置也可以是其他的景觀小景等。這樣的排列形式一般也是放置在公共空間的中心位置。文化柱有什么作用呢?在實際中,文化柱的空間職能往往不是單一的,而是具有綜合職能作用,歸納起來根據文化柱的不同排列方式它們具有以下六種空間職能。
一、分割。廣場文化柱體現分割功能的時候一般是將文化柱單排放置在廣場邊緣地帶或者出入口處,通過石雕文化柱來分割開廣場空間和外部空間,也可以在公共空間內部劃分出不同的區域例如榆林文化廣場文化柱便是通過直線排列方式將平淡的空間一分為二,廣場文化柱兩邊的景觀又被文化柱統一在一起,使原本沒有起伏錯落的廣場一下子活了起來。
二、限定。限定作用一方面體現在對游人線路的限定和車輛等大型交通工具的限制作用。另一方面也起到界限的作用。例如大雁塔南廣場入口處的石雕文化柱就采用直線排列的方式起到很好的限定作用。這種限定實際上起到一種心里警示的作用,它和廣場上的限制車輛進入公共空間的限定墩雖有著一定的相似之處,但也有著本質的區別。這種限定帶有一定的非強制性特點。也是對游客或市民素質的一種考驗。
三、圍合。當廣場文化柱呈方形排列或圓形排列的時候就形成一個圍合空間,這個空間的中心會放置主雕或噴泉等,形成整個廣場的視覺中心。當文化柱起到圍合作用時,它們的位置一般占據廣場橫縱中軸線焦點周圍的空間。例如寶雞鋼管廠文化柱設計便是采用圓形圍合的排列形式。
四、引導。引導作用只要體現在文化柱和廣場主雕形成組合的情況下。通過石雕文化柱的雙排設置,形成一個通道,這個通道一方面引導游人不自覺的將視線投向前方的主雕塑,并且引導游人走向主雕塑方向。所以這個引導有視覺引導和行為引導兩個作用,它們排放的位置一般在中軸線兩側,函谷關的文化柱便具有引導的功能。
五、呼應。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廣場文化柱和主雕組合的公共空間內,文化柱起到烘托或補充診釋主雕塑的作用。例如西飛廣場的排列就采用這種組合方式,使得文化柱左邊的主雕如離弦之箭,大有一飛沖天之勢。
六、提示。一般放置公共空間入口處,起到提示游人的作用。例如西安曲江遺址公園文化柱放置在交叉路口處,當行人或車輛從路口經過時看到文化柱的提示便自然會注視到所處的地方。再比如位于西安凈業寺山下的這個文化柱也是立于公路旁邊,當人們驅車路過此處如果沒有這個文化柱的提示便很可能呼嘯而過,錯過一個好去處。
七、提升空間高度、豐富空間層次。當石雕文化柱的高度在一個公共空間中為最高點時,它便對這個空間的原有高度進行了有效提升,同時也豐富了原有空間的空間層次。例如,寶雞鋼管廠的小廣場,在沒有石雕文化柱之前,噴泉沒有開放時,只是一個沒有空間高度的平面廣場而己,空間缺少層次,顯得單薄蒼白,沒有文化藝術感染力,有了廣場文化柱之后,不但提升了廣場的空間高度,豐富了空間層次,并且從一般的廣場成為了文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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